近日,我公司“三金”商标再次获得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“广西著名商标”称号和牌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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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商标自1999年第一次获得“广西著名商标”以来,每三年复审一次,连续5次顺利通过复审。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(通常是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)认定,并被授予“著名商标”称号的商标,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。
“三金”商标凝结三金员工多年来辛勤工作的汗水,该认定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,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,为三金的品牌战略和推广保驾护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