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认定,公司荣获“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。认定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是从合同信誉状况即企业在买卖、借贷等合同以及维护消费者或用户权益、纳税、用工等方面,遵守国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制度,有关交易规则及其它规定的综合评价。
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,一方面不断强化企业信用意识,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,并坚持知法、用法、守法,认真加强合同管理,从而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形象。另一方面,公司还严格依照“诚信为本,互利为宗”这一经营理念,在工作中重信、守信、努力满足顾客要求,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,确保了合同履行率达到100%。
在这次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持举办的“守合同重信用”评选活动中,全国共有1058家单位被授予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,其中广西有28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