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公安部门《关于强化印章入网的公告》通知精神,经有关部门批准,我公司行政章、合同专用章、法人代表章已统一更换为新型网络编码防伪印章,并于2009年9月4日起正式启用,原章从该日起一律停用并作废。新章有防伪编码和防伪线纹,请注意识别。另,公司销售协议仍沿用公司销售合同专用章,不作变更。
特此公告。
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二00九年九月四日